租赁收入房产税相关政策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出租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一般是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基础。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房产的租金收入也由原先的征收营业税改为了征增值税,计税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一、营改增后的房产税计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不含增值税。对于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在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和转让房地产收入也不扣减增值税额。
二、增值税计算方法
根据纳税人的出租房产情况和纳税人身份的不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出租房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房产适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需要向国税和地税机关进行备案。同时,不动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下,需要按照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三、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在发生特定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在36个月内不可变更。对于多套房产出租的纳税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房产选择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并向国税和地税机关进行备案。同时,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全部租金收入除以(1+11%)。
租赁收入房产税相关政策涉及计税依据、增值税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了解这些政策对于正确计算房产税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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