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贸市场门面房 十年没拿到房产证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 扬州网官方微博   编辑:马超   审编:易申合  发布时间:2024.09.26

新集农贸市场

近日,网友“暖心”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反映,称其十年前购买的门面房到如今都未拿到房产证。这名网友表示,他们曾多次找到门面房售卖方讨要说法,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是咋回事?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展开相关调查。

网友报料

买门面房,10年没拿到房产证

网友“暖心”是一名女性。2013年,她在位于仪征新集环镇北路附近的新集农贸市场,购买了一间门面房。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如今十年过去了,当初售卖方答应办房产证的承诺,迟迟没有兑现。

“我们已经交了70万左右的房款。”网友告诉记者,该商铺分为上下两层,面积一百多平方米。在购买该商铺过程中,房屋售卖方答应房屋竣工后两年内办好房产证。因房产证没有办好,他们在交了70万后,并没有急着把尾款交掉。但让她和家人没想到的是,直到现在也没见到房产证的影子。

“总房价近100万元。”网友说,他们曾就房产证问题,跟多个部门交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要么给我们退钱,要么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群众说法

多名购房人至今没有房产证

“我家楼上下共90平方米左右。”一名在新集镇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开超市的老板告诉马上办记者,他是八九年前购买的该门面房,房屋总价92万左右。就办理房产证问题,他跑了规划等部门,但一直没有办下来。据他们初步了解,房产证办不下来或跟土地性质有一定关系。现在,就算门面房售卖方答应退款,他还将面临损失利息和装修费。

“我房价87万,已经付了85万。”一名在旁边做五金生意的女子介绍,她是卖了扬州市区房子后,在此处购买门面房的。当初达成购房协议后,她就付了85万房款,只留了2万余款。

一名做粮油生意的小老板告诉记者,他家门面房总价100多万,到目前没有拿到房产证。当初,门面房售卖方确实答应房子竣工后两年内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我们这房子就不好流通,失去了原来的价值。”

尝试跟销售方沟通未果

记者帮办

购买门面房的业主可以顺利办到房产证吗?记者在现场联系了门面房售卖方负责人刘某,了解有关情况。

在电话里,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目的。对于记者提问,刘某介绍,房产证没有办,跟业主钱没有交齐有关。只要交完尾款,他就可办房产证。刘某表示,如记者想了解情况,可到农贸市场后面办公室找他。但数分钟后,刘某又致电记者称,不和记者见面。

随后,记者联系上新集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了详细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联系刘某,要求其到镇政府会议室,说明有关情况。但遗憾的是,直到记者离开,刘某都未出现。新集镇政府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然后再给记者详细答复。

部门回应

该处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将积极处理

前天上午,新集镇政府针对业主关心的情况,向马上办栏目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

“该宗地在登记协议中已明确,不可分割转让。”仪征新集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到马上办栏目情况反映后,他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相关调查。经调阅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建设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发现仪征市永兴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21日拍得2011-45幅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市场用地,总规划用地面积1.72公顷,土地出让协议中明确:该宗地不得分割转让。仪征市永兴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依法办理施工许可,于2014年3月4日完成综合竣工验收,2014年8月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针对群众所反映的相关问题,他们接下来将积极开展工作,协助处理此事。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玥表示,如销售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但是实际未履行,构成违约。发生这类事情后,购买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购买方如发现销售方在销售房产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也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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