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动农民增收 农地增值 农业增效 要抓好以下工作

来源: 中宏网   发布时间:2024.05.08

中宏网天津5月8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了解到,日前,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天津市推动农民增收农地增值农业增效工作方案》。推动农民增收、农地增值、农业增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千万工程”经验的实际运用,是推动城乡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农业农村领域落实市委、市政府“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要求的重要抓手。其重点任务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创新集体资产资金盘活机制。定期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土地、农房等资源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合作。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信息平台。

健全集体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管理平台,出台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创新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升级村集体资产“一网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算—管—易—结”功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和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村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推动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预决算制度,严格管控村级债务。

二、高效开发农地资源

探索宅基地流转机制。扎实推进静海、蓟州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具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民在镇域范围内流转宅基地政策;探索多户联建、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保障农民住房需求的措施。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全要素动态数据库,建设闲置农房盘活信息系统。

创新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互换并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小田变大田”路径,破解承包地细碎化、生产效益不高问题。

完善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机制。认真落实全国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区、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探索建立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利益共享的制度体系,建立分类别、有级差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提升机制。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支持社会资本新建高标准设施园区和对老旧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制定政策措施,引进新的经营主体盘活闲置生产设施,推动产能恢复。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每年建设10个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推广池塘立体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提高水体利用效率。推广果菜轮作套种模式,充分利用设施农业立体空间。

健全林地资源利用机制。进一步梳理我市林地资源,查清实有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及开发利用等情况。因地制宜引入社会资本,丰富林下中草药、森林游憩等多种森林资源利用方式,推动森林资源产业化。逐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规模。开展林业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试点。

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机制。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能级。制定小额交易和定向交易减免费用办法,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村集体资产及农民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与评估机构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京津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工作机制。

探索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机制。发挥好天津市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用,建立市场化、可盈利的运营模式,搭建农文旅投融资、标准制定、资源对接、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用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构建“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行机制。引导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强村富民公司,作为入股主体与社会资本联合经营,着力提升村集体资源资产盘活水平。引导多村抱团成立联村富民公司,采取股权联合、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团发展”。

完善金融多元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直通车”作用,引导商业银行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便利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增信作用,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天津市乡村振兴基金作用,聚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产业。创新信用评价体系,降低金融机构业务成本和风险。

四、全面加强联农带农

探索推广“资产入股”机制。

探索推广“合作开发”机制。

探索推广“委托运营”机制。

探索推广“区镇统筹”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涉农区组建区级联合发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成立镇级联合发展平台。

五、加快推动乡村产业融合

强化科技支撑机制。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等需求,建立农业科技“揭榜挂帅”信息平台。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离岗创业期间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落实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到企业兼职创新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畅通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才申报职称渠道。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加快推动“高新特”特别是保鲜、精深加工科研成果转化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提升乡村对城市的服务能力。以服务京津冀都市圈“周末经济”为重点,建设1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片区,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文化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在涉农区设立研学实践基地或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全市中小学每年定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树优津味“土特产”品牌,重点培育小站稻、沙窝萝卜、七里海河蟹等区域公用品牌和红香酥梨、东信花卉等特色品牌,提升品牌传播力。开发网红产品,推出“津农精品”系列伴手礼。发展“后备箱经济”,改造提升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农村集市,组织推出“市民赶大集”活动,鼓励农民将农产品、农村传统手工艺品进行展销。

健全农村电商和流通体系。实施直播“新农人”培育项目,与“天津排球”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直播助农活动。发挥“津农荟”“莲到家”等消费平台作用,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和职工优先购买地产优质农产品。

六、深入推进城市资源入乡

强化经济薄弱村帮扶机制。持续深化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按照“五增五提升”标准逐村逐户查缺补漏,补齐发展短板,提升“造血”能力。健全驻村帮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村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派驻村范围、派出单位结对帮扶关系和驻村力量,压实派出单位帮扶责任。研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把更多产业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大力吸引城市投资。用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支持政策,吸引城市资金投资乡村产业、支持乡村建设。加大招商力度,搭建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智慧系统,围绕农文旅融合、产加销贯通,有针对性地吸引城市资金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探索标准化招商新模式,探索推出农业标准地、标准农房、标准厂房等产品,提高乡村优势特色资源对城镇各类要素的承接能力。

推动城市消费下乡。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村BA、村超、村马、村晚等各类体育赛事和文化活动。引导民宿、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拓展会务、团建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深入推进“小办公、大服务”,推动村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提升,探索建立“乡村会客厅”,开发乡风民俗展示、接待等多种功能。推动养老下乡,鼓励城市退休老年人到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住养。

支持人才返乡入乡。鼓励返乡入乡企业家、退役军人、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民间技艺特长人员等在农村投资创业。支持有条件、有需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招聘职业经理人(乡村CEO)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宏网特约作者王敏报道 图文/主办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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